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温视公共频道、鹿城区体育局、龙湾区体育局、瓯海区体育局、温州市龙舟协会。
三、协办单位
鹿城区龙舟协会、龙湾区龙舟协会、瓯海区龙舟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4年7月—10月
(一)比赛场次表 (如遇特殊情况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站:7月20日 (甲级分级赛)
第二站:7月27日 (乙级晋级赛)
第三站:8月10日 (甲级保级赛)
第四站:8月24日 (乙级晋级赛)
第五站:9月14日 (甲级保级赛)
第六站:9月28日 (乙级晋级赛)
第七站:10月12日 (甲级保级赛)
第八站:10月26日 (年度总决赛)
(二)比赛时间:比赛日的12:00-18:00。
由温州电视台对每月的甲级联赛、年度总决赛进行电视直播。
五、比赛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会昌湖水上公园龙舟基地
六、参赛单位
温州市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驻温部队、行业体协及相关单位以俱乐部形式组队,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1998年—1954年出生),每站共接受27支龙舟队报名参加比赛。凭报名先后,报满即止。
七、竞赛项目
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各俱乐部限报3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后勤管理2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4人。其中鼓手、舵手、划手和替补共26人可以登舟比赛。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各俱乐部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须一致。
(六)各俱乐部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免冠白底单寸证件照电子版格式,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温州市龙舟协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七)各俱乐部需提供四-六字简称队名,要求前两字为市地区名称,后两-四字为队名简称。
(八)各俱乐部自备1面队旗,呈直角三角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俱乐部。
(九)比赛办法:
1、本次联赛共设七站分站赛和一站总决赛(共八站)。
2、第一站为甲级联赛(分级赛),第二站为乙级联赛(晋级赛),以后第三、五、七站为甲级联赛(保级赛),第四、六站为乙级联赛(晋级赛),第八站为总决赛。
3、每月中旬举行甲级联赛,月底举行乙级联赛,总决赛在十月份举行(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4、联赛的前七站分站赛均采取小组循环赛的方法比赛:
(1)比赛设3条赛道,每站27支队伍参赛,抽签分为A、B、C 三组,每组9支队伍进行小组循环赛,每组循环赛场次安排如下:
第一轮【1.2.3】、【4.5.6】、【7.8.9】,三个阶段航道均为:1道、2道、3道。
第二轮【1.4.7】、【2.5.8】、【3.6.9】,三个阶段航道均为:2道、3道、1道。
第三轮【1.6.8】、【2.4.9】、【3.5.7】,三个阶段航道均为:3道、1道、2道。
第四轮【1.5.9】、【2.6.7】、【3.4.8】,三个阶段航道均为:1道、2道、3道。
(2)各站甲级联赛进行小组循环赛后根据队伍四轮得分相加,总分多者名次前列。各组1--6名的队伍保留甲级资格(共保级18支队伍),7--9名的队伍降级进入下站乙级联赛(共降级9支队伍)。
(3)各站甲级联赛进行小组循环赛后,各组前3名再进行一轮同名次决赛(排名赛)决出1-9名。
(4)各站乙级联赛进行小组循环赛后,根据队伍四轮得分相加,总分多者名次前列。各组前3名的队伍晋级参加下站甲级联赛(共晋级9支队伍)。
(5)各站联赛的分组、赛道抽签在赛前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甲级联赛的同名次决赛(排名赛)的赛道抽签赛前在检录处进行。
(6)各站甲级联赛排名赛决赛表:
队伍 |
航道 |
队伍 |
航道 |
队伍 |
航道 |
A3 |
|
A2 |
|
A1 |
|
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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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
|
B1 |
|
C3 |
|
C2 |
|
C1 |
|
名次 |
7—9名 |
小决赛 |
4—6名 |
决赛 |
1—3名 |
(十)各站联赛积分计算办法:
1、小组循环赛积分规则如下(满分为16分):
小组循环赛每轮第1名积4分;每轮第2名积2分;每轮第3名积1分;如遇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两队积分之和平分。
2、按照小组循环赛四轮的积分高低排列产生小组1--9名队伍。如遇积分相同,根据积分相同队伍遭遇时的胜负判定名次,如再无法判定胜负名次,将在赛后立即进行加赛,比赛的赛道、舟号现场抽签。
3、甲级联赛:按照小组循环赛四轮的积分高低排列产生1--9名队伍,各组1--6名的队伍获得5分联赛积分,7--9名队伍均不得分。各组前3名队伍再进行一轮同名次决赛(排名赛)后,获得排名赛前9名的队伍再分别获得10、8、7、6、5、4、3、2、1分的联赛积分。
4、乙级联赛: 按照小组循环赛四轮的积分高低排列产生1--9名队伍,各组第1名获得4分联赛积分,各组第2名获得3分联赛积分,各组第3名获得2分联赛积分。其余队伍均不得分。
5、总决赛:根据各参赛队伍参加各站联赛的得分相加,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取前1-18名参加总决赛(比赛办法另定)。如遇总积分相同,则根据参加甲级联赛第1名多者为胜,如第1名相同,以第2名多者为胜,以此类推。如都相同,则由各队抽签决定。
(十一)联赛特别规定:
1、抢航,判犯规,不计分。
2、窜道、错道,判犯规,不计分。
3、取齐时不听指挥,判犯规,不计分。
4、超过检录时间15分钟未到达检录区的赛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参赛资格。
5、比赛时允许减员参赛,但当划手减员超过2名时,取消比赛资格。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给予取消参赛资格、没收纪律保证金、该队全体队员禁赛一年并不得参加本年度俱乐部联赛的处罚(空缺名额由本站联赛积分靠前的队伍补充)。
(1)干扰活动正常进行,或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
(2)比赛时,发现运动员与参赛资格不符,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背体育道德行为的;
(3)未经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温州市龙舟协会同意,私自转会的(本年度俱乐部联赛中允许队员转会一次,甲级联赛队员不得在甲级联赛队伍之间转会,也不得向乙级联赛队伍转会);
(4)出线队伍向未出线队伍输送人员的;
(5)罢赛的;
(6)甲级队伍如中途退赛的(因参加中华龙舟大赛、中国龙舟公开赛等全国性赛事的除外,经核查属实者保留联赛积分和优先参加下站乙级联赛的权利);
(7)已报名队伍中途退出,没有在赛前会议1周前书面报告的。
7、申诉:
(1)如对其他参赛俱乐部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请在赛前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
(2)如对比赛中发生的情况,包括对裁判员的裁决持有异议,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超过申诉规定时限,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若取消原判则退还申诉费,若维持原判则将申诉费交大会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后决定,不得提出异议,若因此纠缠使比赛中断15分钟,即为罢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站甲级联赛1-3名队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4-9名队伍颁发证书。
2、总决赛1-3名队伍分别奖励3、2、1万元,并颁发奖杯、奖牌、证书;4-9名队伍分别奖励0.5万元,并颁发证书;10-18名的队伍分别奖励0.2万元,并颁发鼓励奖。
十、参赛办法
(一)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1998年—1954年出生)居住在温州市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本人二代身份证均可注册、参赛。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部队凭单位合同、工资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教师证、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件方可注册、参赛。
(二)请各参赛俱乐部按通知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凭注册资格参赛,未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具体规定请查看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wzstzx.com/)或温州市龙舟协会网站(http://www.wzlzxh.com)
(三)每站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参赛俱乐部的资料在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温州市龙舟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各俱乐部可在网上查询,相互监督。
(四)参赛俱乐部的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五)参赛俱乐部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各参赛俱乐部在赛前会议上必须与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签署《安全纪律责任书》,安全责任自负。
(六)各参赛俱乐部必须缴纳2000元纪律保证金,如违反大会纪律(包括赛后休息区的卫生打扫工作等)将没收保证金,若没有违法纪律,赛后统一退还保证金。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俱乐部登陆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wzstzx.com)或温州市龙舟协会网站(http://www.wzlzxh.com)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经各县(市、区)企事业、大中院校、部队、行业体协等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传真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温州市龙舟协会。
3、请将报名表(包括各参赛俱乐部需提供全体队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免冠白底单寸证件照电子版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温州市龙舟协会,同时将报名表和确认函送或寄至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温州市龙舟协会:
地 址:温州市鹿城路奥林匹克广场A幢206-1室
联 系 人:叶文俊 联系电话:88217821 13858841889
传真:88202897 电子邮箱:67386368@qq.com
(二)报到
各参赛俱乐部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1)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3)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无上述证明者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由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民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参赛俱乐部往返旅费自理。
(二)各参赛俱乐部保险费用自理。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温州市体育局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温州市龙舟俱乐部联赛确认函、2014年温州市龙舟俱乐部联赛报名表、队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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